编 制 说 明
一、编制目的
以国有资金为投资主体,在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建设的艺术雕塑项目,必须履行竣工决算审计的法定程序。为有利于中国城市雕塑建设和公共艺术发展,特制定符合艺术要求并具可操作性的城市雕塑行业性标准,提供社会参照。
二、 编制依据
城市雕塑区别于园林定额中的石浮雕,是需要进行专业艺术创作设计、具有著作权归属的公共工程性艺术雕塑,具有城市景观工程和公共艺术作品的双重属性。依照国家建设管理有关工程定额规范,结合艺术作品属性与公共工程规范,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2011年版《城市雕塑艺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试行三年后,根据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修订推出2014年版《城市雕塑艺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相关规定,参照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园林绿化工程分册中E.C.6.4石浮雕计价定额编制格式与标准,结合城市雕塑各工序和材质类别工程实际的艺术与技术难度,分别推衍计算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城市规划建设区域内,公共建筑内外墙面与室内外公共空间景观、道路交通节点与各类工程项目环境景观、城市广场与公共园林景观、文化街区与旅游区景观等公共工程建设中,具有著作权的固定性雕塑艺术工程。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城市综合体和住宅小区与上述范围内的非固定的展示性艺术雕塑项目,参照本定额。
四、适用对象
本定额适用对象为具有国家合法机构颁发的雕塑专业资质、拥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雕塑家的雕塑创作单位和工程制作施工企业。
执行本定额的城市雕塑工程,承担雕塑制作施工的企业(单位)必须接受原创作者的艺术监制以确保该项工程的艺术质量,同时该作者按本定额的相关规定收取艺术监制费。城市雕塑工程决算表以及有关工程验收的文件必须具备原创作者(出具著作权登记证书或雕塑专业机构认证书)的签名方为有效。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城市雕塑艺术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本定额由全国城雕委与本会授权四川省雕塑协会,在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指导下编制完成。准备在城市雕塑行业试行六个月,经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雕塑创作设计、制作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后正式纳入建设工程工程量定额计价规范。)
目 录
编制说明
E.D. 雕塑艺术工程
使用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E.D.1. 前期艺术造型(编码050401)
E.D.1.1. 艺术造型(编码050401001)
E.D.1.2. 制模定样(编码050401002)
E.D.2. 硬质成品制安(编码050402)
E.D.2.1. 金属锻造(编码050402001)锻铜…锻铝…锻铁…锻不锈钢
E.D.2.2. 精密铸造(编码050402002)铸铜…铸铝…铸铁…铸不锈钢…现浇砼
E.D.2.3. 石 雕(编码050402003)
E.D.2.4. 木 雕 (编码050402004)
E.D.2.5. 综合材质(编码050402005)(按材质种类所占比例以本定额相关标准计算)
E.D.3. 基座
E.D.3.1. 石基座(按市政园林工程相关定额)
E.D.3.2. 砼基座(按市政园林工程相关定额)
E.D.4. 安装(金属类按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非金属类按市政园林工程相关定额乘1.5系数计算)
E.D.4.1. 分体吊装
E.D.4.2. 整体吊装
E.D. 城市雕塑艺术工程(区别于原有园林定额的石浮雕)
使用说明
一、依据建设管理部门相关规范,本定额分为平浮雕、浅浮雕、高浮雕、园雕四种类型。
二、与雕塑相关的基础、基墙、基座和安装工程中的土石方、砼浇铸、内置钢结构和石材干挂、机械台班按相关工程定额计算。
三、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和税金等,按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执行。
四、城市雕塑艺术工程(除艺术方案创作设计以外)分为艺术塑造、制模定样、成品制作(石刻、铸造等)与运输安装等四阶段,各阶段分项的合计为该项工程总造价。艺术方案创作设计费可以此总造价按比例另行计算。
五、艺术造型:是指艺术家根据选定方案的立体艺术小样,进行现场所需尺度的实体艺术塑造。
六、制模定样:是指将艺术家推敲完成的实际尺度的艺术造型,用石膏等材料进行模制固定。
七、城市雕塑的表面积计算中不足10平方米者按10平方米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各类城市雕塑均采用表面积方式计算工程量。
二、 浅浮雕按最长最宽外接矩形面积乘以1.2系数计算。
三、 园雕人物、动物按设计身长的平方乘以1.2系数计算(决算以成品表面积实测计算)。
四、 园雕抽象物按单体最长尺度乘以平均周长再乘以1~1.2系数计算。(决算以成品表面积实测计算)
五、 高浮雕和园雕所需石材厚度按0.5~0.8M计算。(定额以砂岩为计算基数,采用汉白玉、花岗岩等石材应补计市场实际差价)。